浙江省内任何地方都可以报名入学考试学习
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,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

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“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”。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。1960年6月升格为“山东冶金学院”,开始招收本科生。此后,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,办学层次不断提升。1978年更名为“山东冶金工业学院”,恢复本科招生,隶属冶金工业部。1985年9月更名为“青岛建筑工程学院”。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。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,实行“中央与地方共建,以地方管理为主”管理体制。2004年5月更名为“青岛理工大学”。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。建校以来,学校构筑起本专科、硕士、博士人才培养体系,为社会培养了16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。
2006年经浙江省教育厅、山东省教育厅批准,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,在浙江省宁波金顺培训学校设立函授站,于2006年开始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、本科32个专业。

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
专科升本科,二年半,理工类,函授学习
专业概况:
青岛理工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1985年开始招生;于1992年获得暖通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,是山东省首批获得“供热、供燃气及通风与空调工程”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;2010年,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“供热、供燃气及通风与空调工程”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。本专业是山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,山东省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,住建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优秀专业。本专业历经三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,以山东省暖通重点学科、山东省能源与环境装备重点实验室为依托,具有本、硕、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,在建筑节能、列车空调、热泵技术及低品位能源综合应用、室内热环境评价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,取得了丰硕成果。本专业注重科研促进教学,注重学生工程系统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,毕业生具备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、较高的综合素质,深受社会欢迎,就业率一直排在全校各专业前列。
培养目标:
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,掌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,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。毕业生具备从事本专业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专业技术能力,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采暖、通风、空调、冷热源系统等方面的规划设计、技术研发、施工安装、运行管理等工作。
核心课程:
工程热力学、流体力学、传热学、建筑环境学、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、流体输配管网、锅炉及锅炉房设备、供热工程、空调用制冷技术、通风及空调工程、建筑设备自动化